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12#场地硬化施工项目招标 |
发布者: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 发布时间:2021-8-25 17:30:13 点击次数:393 关闭 |
一、招标条件: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拟对12#场地进行六角块硬化施工及场内坡道硬化。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立项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发布媒体为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12#场地硬化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龙门港务公司12#场地范围内的六角块硬化及坡道建设。 4.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结合现场地形及标高,填低就高,地质松软处用建筑垃圾回填,压实基层,黄砂(2.5cm厚)找平后铺设C30六角块,黄沙扫缝,场地四周铺设路缘石。 (2)以原33m原状坡道为基础,新建两级阶梯纵坡道路95.77m,基层满足压实度要求后铺设18cm水稳层,水稳强度达到要求后实施钢筋砼硬化及两侧新建砌石挡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应遵守国家、江苏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同类型工程业绩,并提供2018年8月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或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数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2个及以上(提供资格证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列入黑名单的,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提供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1.本项目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及水运工程相关施工及质量要求完成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2.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控制价及计价方式 1.本项目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为333.6万元(含税)。投标单位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均为废标。 2.投标清单单价费用组成: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各种措施费、试验检测费、安全生产费、规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周边构筑物安全并采用相应措施。 3.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3000元。 六、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陆万陆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本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 户名: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市丁卯桥支行 银行账号:470271126006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项目书面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网上申报退还审批流程,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为90日。 八、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工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待项目完成结算审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7%,一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尾款。中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可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2.本项目为清单单价合同,因各类风险因素清单单价均不作调整。 3.合同工期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为准,若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扣减中标人合同价的1%。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投标人报价最低的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同类型工程业绩数量最多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业绩个数再相同,按照投标人资质等级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投标文件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 1.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投标函(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4.营业执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或提供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数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2个及以上(提供证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提供本项目拟用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 8.提供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同类型工程业绩,并提供2018年8月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资格审查承诺书(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2.在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3.投标文件封装后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需提交正本和副本各一套(受疫情影响需提供电子标书并加盖公章),注明“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12#场地硬化施工项目”字样。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携本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13层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969431524@qq.com)受疫情影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份文件售价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幢13层1307室纸质文件递交(受疫情影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电子标书并加盖公章,纸质标书密封好后邮寄)。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10:00时。 开标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14层B-1515开评标室。 十五、其他 1.项目地点: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 3.勘察联系人:王涛 13347776992 十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审室。 联系电话: 0511-80903233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雷荃卉 18505111214
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